1、门卫上班须提前五分钟,穿好制服,佩戴好执勤证,并做好当班交接工作。
2、门卫接班时要认真查阅前两班的登记情况,对前两班发生遗留下来的重大情况和安排的新任务要铭记在心。
3、门卫接班时要对值班室内外的设备清点一次,如发现物资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和登记,有关责任人须照原价赔偿。
4、门卫交班时要将前一班与本班所发的重大事情和领导临时布置的新任务作好登记并向接班人交代清楚。如遇到重大事情,必须与接班人共同完成后方可交班离岗。
5、门卫值班时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接班人迟到未来时,交班人不得下班。否则,造成中间脱岗责任,由交班人与接班人共同负责。
6、上班时不得请假,不准请外部人员代班,内部代班须经领导同意。
7、门卫值班时要文明执勤,讲究礼节礼貌,仪表要端庄,站姿坐姿要端正,注意维护好自己的形象。不准穿背心、拖鞋,不准敞衣开怀,不准打瞌睡、卧床、打牌、闲谈、酗酒、看书报等影响执勤形象的行为。
8、门卫值班时要负责保持好大门内外和值班室的卫生。不准在值班室做饭、不准留宿外人,不得随意让他人将物品堆放在大门内外或寄存在室,不得随意让他人进入值班室。
9、门卫值班必须坚守在指定的位置,不得远离岗位。早上6:30至晚上24:00在室外门边坐岗,24:00以后(天气特别寒冷时可提前2个小时)方可进入室内值班,但是不准卧床、睡觉。遇到下雨下雪等特殊情况,无处躲避时可进入室内值班。
10、门卫在上级领导和贵宾来访时,以及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时的前后半个小时内,必须整理好着装,在门口适当位置站岗。
11、门卫要时时保持大门的畅通,不得让无关人员及车辆在门口停留,妨碍堵塞大门的通行。大门外10米内禁止摆摊设点,禁止的士、营运摩托车停放接客。遇到群众在门口聚会闹事时,要及时疏散、制止并报告领导。
12、门卫值班时要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时间开关门,晚上12点钟锁门后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内。
13、门卫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营运摩托车、的士,从事商务活动的汽车等禁止入内,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对外来办事的其他车辆也须登记后方可进入。经营性的送货车辆一律凭《通行证》出入。对出校门的物品和人员要盘查清楚,凭有效证明或证件进行详细登记,发现问题应予扣押或滞留,并及时报告。所扣留的物品必须由保卫处处理。严格控制叫买叫卖、小摊小贩、算命、捡垃圾者、乞丐、精神病患者、散发广告传单者、晨练者等影响校园正常秩序的外来人员入内。
14、发现校内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其他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设法防止事态扩大。
15、积极完成保卫处交给其他工作任务。遇到领导检查工作时,要礼貌相待,主动汇报当班情况和存在问题。